无忧启动论坛
标题:
关于使用论坛、留言板等交互程序需要备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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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you
时间:
2002-6-17 20:51
标题:
关于使用论坛、留言板等交互程序需要备案的说明!
[这个贴子最后由wwwfox在 2002/06/17 10:40pm 编辑]
现在全国开始整顿论坛、留言板等交互程序的虚拟主机,这是强制性行为。
现在各大服务商都开始实施国家的法令,要求使用论坛、留言板的交互性程序的网站进行备案。分清具体责任人,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主机服务商的通知,按他们的要求来做。
如果你的空间没有这些程序,就不需要做备案.
另外,大家检查一下自己的论坛上有没有这些非法的内容,如色情,反动言论等等,如有,尽快删除.
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这里提出来。
作者:
黎明
时间:
2002-6-17 21:11
标题:
关于使用论坛、留言板等交互程序需要备案的说明!
这种做法很无聊!
作者:
真水ying
时间:
2002-6-20 15:49
标题:
关于使用论坛、留言板等交互程序需要备案的说明!
尊敬的客户:您好!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论坛备案问题仍需您做相应配合。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五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八条“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等相关规定,敬请使用我司虚拟主机服务开通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留言板的网站论坛的用户至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后至当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进行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可至当地公安局咨询)。7月20日之前将备案资料传真至我司(传真号码:0592-5163600),传真件上请注明站点域名及所属用户名。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访问我们的客户中心:http://www.bizcn.com/faqcustomer查看“常见问题”或在“有问必答”栏目中提交问题。同时,您也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592-5163169-客户服务部。
顺祝
商祺!
客户服务部
Customer Service Dpt.
Tel:0592-5163169 Fax:0592-5163600
E-mail: support@bizcn.com
商务中国: http://www.biz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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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网站论坛的用户至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这么麻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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