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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gho:最纯净好用系统下载站广告联系 微信:wuyouceo QQ:1848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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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会员,还是所谓的“大神”,是不是应该遵守最基本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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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1-11-29 1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yu2012 于 2021-11-29 11:43 编辑

系统修改,系统你买了?修改了就有署名了?你这是侵犯微软的软件著作修改权懂不?搞vip群,收费更不得了了,少不了一个非法经营罪。只是并非人尽皆知,当事人不找而已。弄大试试?试试就进去了。

点评

直白的说,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论坛所在地的网警所在地报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9 12:49
适用的民法更多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9 12:46
其他的咋也不知道,也不好说,只知道公开辱骂他人有法可依 “辱骂他人构成“侮辱诽谤他人罪”或“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9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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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1-11-29 13: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蚂蚁人家微软不管的,但造成经济损失,比如你大肆宣传,给人以微软产品必须精简了才能用的印象,看它找不找你麻烦。说水清无鱼?被发现就被吃的小虾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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